日前的一个上午,执勤交警在对一辆乱停放的三轮摩托车进行拍照固定证据时,车主许某在远处看到后,马上跑了过来,把车推到了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鉴于其能积极主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也未造成交通堵塞,值勤民警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口头警告告知书》,民警同时告知许某,在受到口头警告后一年内再发生同一轻微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许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不会再在街上乱停放了。
城区道路车辆乱停放问题,一直是交警部门管理上的难点,也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以往管理中,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拍照处罚是主要手段。由于违法停车处罚的面广、量多,造成群众意见较大,也影响了交警队伍的形象。为达到既教育当事人,又实现交通管理的目的,交警部门对部分情节轻微的违法停车行为实行口头警告。
据悉,这是三门交警大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开出的第一张《公安交通管理口头警告告知书》,而这也将成为该大队今后一种日常交通管理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