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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的四大悬念
发布时间: 2007-10-22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权威人士日前透露,明年有望在现有10个试点城市中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实转”。据悉,目前已经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这10个省市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虽然目前有市场人士预计,随着物业税“空转”城市增加到10个,明年全面开征的可能性加大,但业内权威人士指出,根据目前进行的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情况,明年将会选择部分试点城市进行“实转”,即进行征收试点,而全面征收仍需要更充分的准备。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开征物业税政策性比较强,而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因此要在立法前进行更多的研究,从技术上为物业税的开征作好准备。

  -名词解释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也叫不动产税,它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不动产税是拥有房屋所要交纳的税,属于持有税。业内人士认为,开征物业税直接增加了需求方持有房地产的成本,对投资和投资性需求的抑制作用较大。
  据悉,从2003年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今年又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四个地区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范围。
  业内专家介绍,物业税在部分城市空转,以及将要进行的实转将逐步完善物业税的基本框架。从现在的情况看,作为房地产保有税的物业税,有望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按年征收物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曾介绍,我国房地产税制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即通过稳步推行物业税来取代目前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她认为,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但物业税需要制度、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条件,还需积极研究。

  悬念之一
  物业税根据什么来征收
  最直接的一个问题是,物业税根据什么来征收?有人建议,根据住房面积来征收,住房面积越大,承担的物业税越多。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如果据此征收,一套位于城市四环外的120平方米的住房,要比一套位居市中心的80平方米小户型住房多交50%的物业税,但是,位于市中心的小户型住房售价可能比郊外的120平方米住房还要高出许多,仅以面积来计算税负是否公平?毕竟,住在郊外的人所承担的交通成本要远远高于住在市中心的人。
  另外,两个拥有同样住房面积的家庭,前者可能是三口人甚至一口人,后者可能是五、六口人,仅以面积计算因素来计征物业税显然也不尽合理。
  实际上,世界上那些已经征收物业税的国家,鲜有以面积为标准来计征的,更多的是把房产和土地的市场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这是由物业税的性质决定的。许多人所理解的物业税一般指的就是税种,但确切地说,物业税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名称,而是税收分类中的一个类别,因此,物业税本身又称财产税。一般而言,开征物业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平,其原理是:当纳税人缺乏负担物业税能力的时候,可能会把房产转移到有纳税能力者的手里,从而有利于提高房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运行效率。
  无论从物业税的纳税主体,还是具体税种安排来看,都需要明晰健全的产权制度做基础。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就建议,物权法出台后还急需制订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等亟待确立,否则房屋的产权不明确,开征物业税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从这个角度说,尽快健全产权制度,为今后出台物业税就显得十分重要。
  显然,开征物业税首先需要从法律层面打好基础,而立法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因此,物业税的开征急不得。

  悬念之二
  起征面积与税率是多少
  实际上,对面积大的豪华住宅征收物业税基本是世界上主要国家税收体系的一部分,税收原理就是资源占用越多的人就应付出越多的税,这才符合社会公平。而在一个税收体系健全的国家,缴纳较多物业税的人一般不会为此抱怨,更不要说愤愤不平地讨伐了,他们不但认为缴纳物业税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普遍把这当作自己有更高社会地位、可以享受更多社会资源的象征。从这一角度说,这种心态下的社会架构无疑是相对稳定的。
  曾经有不少专家学者站出来预测,认为如果开征物业税,144平方米可能是起征面积,税率也不会太高,大约在0.8%。专家们得出这样的推测是经过测算和分析的,绝不是凭空想象。不过,无论专家预测出一个什么样的面积,都会有人卡在这个门槛上,并且愤愤不平。
  但是,对于是不是“144平方米”和“0.8%”都不是很重要,因为这个“贫富分界点”和税率水平还要取决于进一步的摸底与调研,真正重要的是还原物业税的本意:长期而有效地调节社会资源。当人们对物业税的征收抱有平和心态,不会因划在槛内槛外而大喜大悲之时,就是房地产业甚至整个经济社会成熟稳健之时。反过来也可以说,当房地产业发展健康、社会经济稳定的时候,民众对待新政策的心态才会成熟而坦荡。

  悬念之三
  物业税评估标准如何确定
  事实上,即使物业税有了健全的产权制度作为基础,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依然是一大难题。开征物业税,必须制定出一个明确的评估标准,然后,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评估。世界上许多开征物业税的国家,都单独设立了不动产税基的评估部门。但是,这种模式我们能够直接复制过来吗?需要成立一个多大规模的评估机构才能完成这一使命?
  除此之外,还将面临着一系列非常复杂的现实问题:复杂评估的部门能够做到公平评估吗?如何防止评估人员利用权力寻租?倘若税务部门为了超额完成自身任务,会不会借评估之机增加民众的负担?在房产市场价值评估过程中,如果耗费的成本过高怎么办?公众如果对评估结果不认可怎么办?采取何种机制让这些人的利益诉求得到满足,使其渴望的公平得到保障?
  还有,评估过程中的价格变化如何应对?以深圳为例,五个月前评估的房屋价值已经升值了50%以上,后期参与评估的显然要吃亏。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我国不得不面对的,而且,有一部分问题在短时间内还很难解决。
  另外,物业税的开征与房价之间并未直接联系,两者甚至处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前者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而后者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相差甚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开征物业税针对抑制房价的设计本身而言,就与物业税的本质特征相背离。因此,物业税的开征不能急功近利,不能因为抑制房价的紧迫性就放松对各项准备工作的要求。

  悬念之四
  物业税是否会使房价大跌
  “土地出让金从一次性征收改为物业税逐年缴纳,从而带来房价下降”的说法在社会上广为流传。通常而言,物业税开征在理论上应该和调整土地出让金同时进行,而土地出让金原由开发商支付,属于房价成本的一部分,开征物业税后,土地出让金将减少或者取消,这会直接带动房价的降低。业内甚至预测,开征物业税后,至少可以将现行房价降低10%―20%,降价幅度最高甚至可达35%以上。
  但早在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的官员在多个场合表示“正在推进的物业税改革,不会将土地出让金并入其中;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仍需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这让认为“物业税出台后房价会大幅下降”的公众的信心大打折扣。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因素很多,税收只是其中之一,其他一些因素如房地产收费、福利房政策、经济发展状况等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甚至大于税收。
  “开征物业税只能从理论上降低房价,至于具体效果如何则很难说。”上海锦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蒋雷霆表示。
  实际上,在房产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有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新税费的开征已经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业界认为,房价走高并不完全取决于物业税,而单凭简单的物业税也根本扭转不了住房价格的基本走势和格局,因此,购房者应该对物业税实施可能对房价造成的影响有全面的心理准备。

  -专家观点
  易宪容:物业税对市场的影响不大
  就该税的实施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易宪容在接受和讯网采访时表示:“由于征收物业税牵扯到利益问题,该税的征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很小的,这对打击投资、投机行为没有一点意义。”
  易宪容认为,物业税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税种,它的征收牵扯到很多具体的环节,比如实际面积的普查问题、合理税金的确定、征收的比例等问题,都是比较的复杂,这比认定第二套住房都复杂,对于抑制投机行为,根本没有效果。

  钟伟:开征物业税让人疑问重重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开征物业税疑问重重,建议采取折中办法,首先对开发商已封顶楼盘开征财产税,抑制其捂盘,促进放量;同时加快整理存量土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
  “开征物业税的初衷是好的,但却让人疑问重重。”钟伟首先感慨。他分析道,物业税在试点城市已经空转好几年,再加上目前各方对房价的忧虑,物业税进入实转理所当然。但开征物业税却让人疑问重重,首先,物业税的税基该如何确定,是以财产税来征收呢还是以赢取租金的不动产物业来征收;其次税率该如何界定,对保有环节征税是不是意味着应该减轻购置环节的税收?第三,开征物业税肯定要涉及减免,但由于我国目前对个人财产统计数据的不完整,这对如何减免也造成了很大的操作难度。
  对此,钟伟称,面临这众多的问题,开征物业税引发的问题可能要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他建议,能否采取比较折中的办法,比如对开发商已经封顶但还未卖出的楼盘征收财产税,这样可以有效地抑制开发商捂盘,刺激市场供应,还可以避免法律上的一些漏洞;除此之外,还可采取一些配套措施,比如清理整理存量土地,对三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坚决收回,增加土地的有效供应。

  -新闻链接
  征收物业税的国际通行做法
  实际上,世界上那些已经征收物业税的国家,鲜有以面积为标准来计征的,更多的是把房产和土地的市场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这是由物业税的性质决定的。许多人所理解的物业税一般指的就是税种,但确切地说,物业税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名称,而是税收分类中的一个类别,因此,物业税本身又称财产税。一般而言,开征物业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平,其原理是:当纳税人缺乏负担物业税能力的时候,那可能把房产转移到有纳税能力者的手里,从而,有利于提高房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运行效率。
  因此,物业税的计税依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依据房产的市场价值而不是面积。当然,也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做法,比如,美国加州就是根据不动产获得的成本征税。但是,无论那种计算方式,都有一个核心,即房产的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两种)。这是大多数已经开征物业税的国家普遍的做法,我国估计也会采用这种国际上通行的方式。
  荷兰: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市场价值的0.1%-0.3%,对房主和使用者双方征税。房地产投资收益税参照荷兰公司税,按扣除合理费用后的收益的29.6%纳税,包括买卖房地产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交易税根据交易价和评估价值中高者的6%征收。包括房地产股票。
  德国:不动产税根据评估价值的1%-1.5%征收。房地产投资收益税参照德国公司税,按扣除合理费用后的收益的25%纳税,包括买卖房地产公司的股票。交易税根据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的3.5%征收。包括房地产股票。
  爱尔兰:房地产投资收益税参照爱尔兰公司税,按扣除合理费用后的收益的20%纳税,包括买卖房地产公司的股票。交易税,房产价值超过15万欧元,根据交易价格(扣除VAT)的9%征收。买房地产股票按1%缴纳交易税。
  意大利: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的0.4%-0.7%。房地产投资收益税:参照意大利公司税,按扣除合理费用后的收益的33%纳税。包括买卖房地产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交易税:每笔固定额为504欧元(登记印花费、纳税登记印花费、按揭贷款印花费,每笔168欧元)。变动额:交易价格的7%-15%缴纳登记税、1%缴纳国税(Cadastral tax)、2%缴纳按揭贷款税。买卖房地产能股票的0.14%缴纳交易税。

 

新闻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网站编辑: 林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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